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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到底包含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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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有:1、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基本信息;2、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3、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4、租赁物维修;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办法等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2种观点: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什么1、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有以下几点:(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2)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6)租赁期限;(7)房屋维修责任;(8)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10)其他约定。2、法律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一)房地产经纪人员以个人名义承接房地产经纪业务和收取费用的;(二)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代办贷款、代办房地产登记等其他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情况,并未经委托人同意的;(三)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名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四)房地产经纪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不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的;(五)房地产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如实记录业务情况或者保存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二、房屋出租人有什么权利1、出租人有权向承租人收取租金,但必须依照租赁合同规定,并且应向承租人开具和收据;2、出租人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不超过3个月金额的保证金;3、租赁期限已满而又没有重新签定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期限收回房屋。如承租人拒不迁出,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提起诉讼;4、如承租人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约定用途、擅自将房屋转让、转租或调换使用、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或连续拖欠租金3个月以上,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出租合同内容包括下列几项: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3、租赁用途。4、租金以及支付方式、支付期限。5、租赁期限。6、房屋修缮责任。7、违约责任。8、关于是否允许转租的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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